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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消防哲学思想的先驱——陈抟

无标题

李采芹/ 文 IC/ 图

在中国消防史或中国消防哲学思想史的研究中,有一位被史载传说染上传奇色彩的“世外高人”,他就是五代宋初著名的隐逸人士——陈抟。陈抟字图南,自号“扶摇子”,又称希夷先生。他生于何时、籍贯何处,众说纷纭,真伪难辨,其家事和生平事迹等也充满了道家玄学的神化色彩。陈抟年少时好读经史百家,过目成诵,悉无遗忘,后举进士不第,便不再追求仕禄,投身道家,归隐云游。然而陈抟“身在山林,心在朝堂”,随时关心国家大事,在消防安全上给宋朝皇帝提出过宝贵的建言。他是中国古代消防哲学思想的先驱,是我国历史上对国家消防治理精辟概括、提出消防客观规律指导思想的第一人。
陈抟在临终之时给宋太宗皇帝留下的四字遗言:“慎火停水”——“慎火”,就是谨慎用火的意思;“停水”,就是储水、积水的意思。“慎火停水”就是要在谨慎用火的同时,用缸、池等储水,以备在发生火灾时,用水来灭火。这样“慎火停水”把防火、灭火的两层意思都包括了。
“慎火”必须“停水”,“停水”是“慎火”的补充和延续,目的都是“慎火”。毫无疑问,这是唯物、辩证、科学的火灾消防观,是中国消防历史上一笔神来的重彩,这四个字同陈抟的《易龙图》《无极图》一样,对宋代及后世在消防治理上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
临终遗言须慎火停水

陈抟临终所遗“慎火停水”四字的始末,见于宋叶梦得的《石林燕语》卷五:“陈希夷将终,密封一缄付其弟子,使候其死上之。既死,弟子如其言入献。真宗发视,无他言,但有‘慎火停水’四字而已。”对于陈抟所遗这四个字,当时尚无人理解其真正含义,“无以是解者”,“以为道家养生之言”,或者从感觉上感到“皆以为意在国事”。
这四个字的内涵真正被理解、让真宗感悟,则是在“已而祥符间,禁中诸处数有大火,遂以为先告之验”。从此以后,真宗便“以军营所聚居,尤所当戒,乃命诸校悉书之门,故今军营皆揭此四字”。
对于这段历史,《石林燕语》说陈抟密封的信是死后献给宋真宗的,这里有误。陈抟卒于太宗端拱二年(989 年),八年以后太宗去世,真宗才即位,即位次年改元咸平元年(998 年)。叶梦得是北宋徽宗时的翰林学士,南宋时的文学家。《石林燕语》成书时约在陈抟去世150 多年以后,作者把时间搞错了是很有可能的。“密封一缄”,显然是献给太宗,而不是真宗。不过在太宗时,对“慎火停水”的真正意义还不认识,以为是“道家养生之言”,或者“意在国事”。到真宗大中祥符间(1008-1016 年),“禁中诸处数有大火”,才让皇帝感悟到陈抟的遗言乃是“先告之验”。

有先告之验的荣王宫大火

在真宗祥符间,宫里曾发生过数次大火。这数起大火最严重的一次是荣王宫大火,就是这把火使真宗感悟了“慎火停水”的先告之验,意识到这句消防治理箴言的重要性。
祥符八年(1015 年)四月壬申(二十三日),约二鼓,荣王元俨宫中起火,自三鼓,刮起东北大风,五鼓以后,火越烧越大,一直烧到癸酉(二十四日)半夜风定,火才熄灭。这把火约烧了27 个小时。
荣王宫在东宫,起火以后,大火蔓延到东宫内的雍王、相王、南阳郡王、衮王、曹王等另五宫府第,将六宫悉数夷为废墟。在整个东宫被烧完后,这场火开始向外延烧,一直烧到长春殿南廊时,“火自屋内西行,忽隔十余间而发”,宫内救火的人根本来不及扑灭大火,只得把西北主廊拆除,以阻止火势进一步扩大。但这时大火却开始转向,将南面的内藏库、香药库,东面的左藏库,西面的秘阁史馆付之一炬。大火还烧出皇宫,连烧中书省、门下省、鼓司、审宫院等地,熊熊大火所到之处,地面之物皆被焚烧殆尽。
这把火将整个皇宫东面烧成了一片焦土。左藏库是皇宫中金银珠宝、丝绸布匹最集中的地方,自太祖开国50 余年来,积存丰厚。当大火还未烧到这里时,宫内之人用车辇抢救出大批财物,疏散到城墙上。然而,当大火延烧到左藏库旁的东角楼时,风向忽然一转,把城墙上堆积如山的财物都点燃了。“烟焰蔽天,救者不能措手。”香药库里原本储有大量进贡的珍贵香料和药材,着火以后,这些香料、药材四处飘香,“香闻十余里”。
这场火一共烧毁房屋2000 余间,仅仅因救火而死者就达到1500 人,因避难不及而没能逃出火海的宫人更是不计其数。火灾造成的巨大财物损失已无从估计,在文化遗产方面的损失堪称我国历史上的一场浩劫。根据后世史书记载,这场大火中,“秘阁三馆图书一时俱尽,火风中有飘书籍至汴水南者”。
引发这场大火的原因很快查明,是荣王宫掌茶酒的宫女韩小姐与亲事官孟贵私通,并盗窃珍宝玉器。事情败露后,荣王的乳母决定给予两人处罚。韩小姐为了躲避惩罚,便于二十三日夜晚,在荣王府的佛堂里用蜡烛点燃帘帐,企图趁府内众人忙于救火之际,悄悄出逃。然而大火起后,火势变得一发不可收拾,成了整个皇宫的灾难。韩小姐被抓回后,真宗下诏:砍下手足,示众三日,凌迟处死。荣王元俨也难辞其咎,真宗于五月三日下诏将其贬为端王,从先领梓(今四川省三台县)、遂(今四川省遂宁县)二州,发落到遂州为节度使。记室参军崔胪在组织指挥扑救工作中,辅佐指导不力,受贬谪处分。
又据《宋名臣言行录前集》卷二记载:大火发生后,宋真宗把先朝老臣时任宰相王旦召到宫中,惊慌失措地对他说:“太祖、太宗两朝所积聚起来的财产,朕不敢随意消耗,今天全部烧光了,实在令人可惜和痛心啊。”身为宰相的王旦,深感责任重大,主动提出:“遇此天灾,当免去宰相职务”,并“上表待罪”。真宗没有把责任推到宰相身上,自己承担责任,“乃下罪己诏,许中外上封事,言朝政得失”。这是宋朝第一位因为火灾而下“罪己诏”的皇帝。
有大臣上书,指出皇宫中疏于防范以致失火,须斩决的有关责任人多达数百人。真宗把这张状纸交给王旦,王旦对真宗说:“火灾发生之初,陛下已经降罪己诏,而臣已上表待罪。今又反归咎于人,岂不失信于天下?火灾虽有人为的迹象,宁可将其看作上天的谴责,如果决意专案查办,那就先办罪臣吧。”王旦的高瞻远瞩和宽以待人、严于律己的胸怀感动了真宗,最终真宗“欣然听纳,减死者几百辈”。

慎火停水的深远影响

如此震惊朝野的大火发生后,真宗才认识到陈抟有“先告之验”,不“慎火停水”不行,于是决定推行。首先,真宗诏令军营“尤所当戒”,命军官把“慎火停水”四个字贴在军营所有的门上,广为宣传。直到南宋时,所有军营还在张贴这四个字。追根溯源,这也是我国张贴防火宣传标语之始。
陈抟在世时,后周世宗和宋太宗都曾召他进宫,问过治理国家之事,他并未发表意见。但陈抟在临终时,却把防火问题作为大事,嘱咐给宋太宗,留下四字真言:“慎火停水”。这四个字的提出,绝不是偶然的。太平兴国九年(984 年),陈抟进京,在宫中住了好几个月,当时刚落成不久的乾元殿、文明殿同时在一把火中烧毁。这把火是陈抟亲眼所见,让他对火灾威严的严重性留下了深刻印象。在陈抟的“云游”生涯里,料必也见过不少火灾给民间百姓带来的痛苦,因此促使他产生了“慎火停水”的想法,并提请皇帝重视消防安全。
陈抟的“慎火停水”是中国古代消防思想的精辟论言,充满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观。当代实行的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消防方针,谈的就是辩证统一的消防上防与灭的关系。如果追溯这个消防方针的历史渊源,自然就是“盖出于此”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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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消防技术规范的先驱——墨子

李采芹/ 文

墨子,名翟,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、教育家、科学家、军事家。他提出了“兼爱”“非攻”“尚贤”“节用”等观点。在记录墨子生平事迹和语录的《墨子》一书中,不仅阐述了墨家的认识论和逻辑思想,还包含着几何学、物理学、光学等许多自然科学的内容,并且在消防治理方面有许多独到的主张。在《备城门》《备穴》《号令》等篇中,墨子提出了许多消防技术措施,开创我国消防技术规范的先河,还有惩治“火首”、阴谋放火等类似刑法的论述,被今人称之为“我国早期消防技术和消防法制规范的萌芽”。

建筑防火的技术规范

古代建筑防火技术方面,墨子在其著作中有着明确的记载,这些理念有一定的科学依据。《墨子·备城门》载:“城门内不得有室。为周官,垣丈四尺,为倪。”出于建筑防火的需要,当时的城门内不得建有一般的房屋。如果建造达官贵人的房屋,须筑造高一丈四尺的围墙;墙上再建长三尺,高二尺有孔可对外窥视的小墙。
无标题墨子·号令》载:“诸灶必为屏,火突高出屋四尺。”
说的是,所有炉灶烧火的灶门部位,必须筑小墙作为屏障,防止炉火往外延烧;炉灶烟囱必须高出屋面四尺。这一条内容强调了炉灶烧火门部位和烟囱的改造,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当时可能由炉灶用火不慎而引起火灾的发生。
《墨子·备城门》载:“救熏火:为烟火射火城门之上,凿扇上为弋,涂之,持水麻斗,革盆救之。门扇薄植,皆凿一寸,一涿弋,弋长二寸,见一寸,相去七寸,厚涂之以火。”这句说的是敌人用火箭射烧城门的防御办法:在城门上打上小木桩,用泥涂封,如果起了火,用破布或麻布制作成盛油漆的斗和用皮革制成的盆,盛水扑救。在扇门柱上凿一寸深的孔,将二寸长尖圆状的木桩插入孔中,外见一寸;每个小木桩间距七寸。然后在门上涂上厚厚的一层泥,以防火箭射来时起火。
战国时期,诸国之间纷争不断,因此对如何防御战火烧毁,《墨子》中也有专门提及。《墨子·备城门》载:“疏束树木,令足以为柴搏,母(贯)前面;树长丈七尺一,以为外面。以柴搏从(纵)横施之,外面以强涂,毋令土漏,令其广厚能任三丈五尺之城以上,以柴、木、土稍杜之,以急为故。前面之长短,豫蚤接之,今能任涂,足以为堞,善涂其外,毋可烧拔也。”这条说的是在城外堆积“柴搏”的方法:将小的散木捆扎成束,作为柴搏的材料。散木捆扎时前头要整齐;先在城墙外选择高一丈七尺一寸的树木,作柴搏的外面;然后,在其内部堆积柴搏。堆叠方法可纵横相杂;再在外面涂上牢固的黏土,不得使其脱落。
柴搏的广厚为三丈五尺,足以城高之屏蔽而止。又用柴、木、土相佐,使其坚固。柴搏前头的长短要预先弄整齐,以便涂上泥土,足以充城堞之用,勿让敌人将其烧毁或拔去。
这段记载讲述的是保护柴搏,加强城墙防御能力的军事设施不被敌人烧毁的方法。
《墨子·备穴》载:“鼠穴,高七尺五寸,广、柱间七尺,二尺一柱;柱下傅(附)舄(即础),二柱共一负土,两柱同质横负土。柱大二围半,必固共负土,无柱与柱交者。柱之外,善周涂其傅柱者,勿烧。柱者勿烧,柱善涂其窦际,勿令泄。两旁皆如此。”这里说的是,建筑鼠穴(类似坑道)的方法:穴高七尺五寸,宽七尺,柱的间距为二尺,柱下面设有基础。将一板木横在地上,支持两柱,故称“二柱共负一土”。柱大需二围半,使其牢固,能承载顶部的压力。柱与柱之间,设有交叉。在柱的外面涂好泥,就能防止敌人烧毁。在柱上涂泥时,要特别注意“窦际”,即有缝隙的部位。“勿令泄”,即务必涂抹严密,不能让其漏气,两旁的柱子都要这么做。这里的“泄”字极有道理,用得极巧妙。这段记载说明了二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,人们已认识到火具有无孔不入的特征,墨子在这方面论述的办法,细致入微,令人叹为观止。

水源、贮水和汲水工具的规定

在《墨子》中,墨子对水源、贮水和汲水工具方面也作了明确的规定。《墨子·备城门》载:“五步一罂,盛水。
有奚蠡,奚蠡大容一斗。”这句说明了贮水的方法:在城墙上每五步就设置罂一只,罂即一种瓦制的小口大腹的陶罐。同时配有可容一斗的奚蠡,即瓠瓢一类的装水器具。
这种容量储水量较小,除供饮用外,因分布广而且数量较多,也可供救火之用。
《墨子·备城门》载:“百步一井,井十瓮,以木为系连。
水容器四斗到六斗者百。”这句说明了城内设置水井的方法:每隔一百步就设置水井一口,井旁备瓮十只。瓮,装水用的陶器。城内还配备从井中汲水用的木制吊杆和一百只从瓮中取水的容具,这种容具的容量为四至六斗。显然,这种井和贮水用具的设置,既可供生活之用,又可供救火的消防之用。
《墨子·备城门》载:“持水者,必以布麻斗、革盆,十步一。为斗,柄长八尺,斗大容量二斗以上到三斗。”“水缻容三石以上,大小相杂,盆、蠡各二具。”“城门上所凿以救门火者,各一垂水,容三石以上,大小相杂。”这几句说的是取水工具的布局、城上消防用水的设置和救城门火灾所备水容量的要求。取水工具麻斗,以破布或麻布制作,加以油漆而成,当中安柄,柄长八尺。斗的容量在二斗以上,最大到三斗。麻斗和革盆每十步备一只。而设置摆放在城墙上用于消防的盛水陶器“缻”,容量都在三石以上,并且每只缻都配以革盆、瓢各两具。用于救城门火灾的陶器“垂”,容量也必须在三石以上,大小相间设置摆放。《墨子》书中对水源
、贮水和汲水工具的要求明确,实施方法清晰,在古代不失为一个较为先进的消防治理理念和方法。

防火的法令

在古代防火法令上,墨子制定的处罚十分严厉。《墨子·号令》载:“慎无敢失火,失火者斩其端;失火者以为事者车裂,伍人不得,斩;得之,除。救火者无敢喧哗及离守绝巷救火者斩。其正及父老有守此巷中部吏,皆得救之,部吏亟令人谒之大将,大将使信人将左右救之,部吏失言者斩。诸女子有死罪及坐失火皆无有所失,逮其以火为乱事者如法。”这段内容讲的是发生火灾后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:引起火灾的“火首”,处斩;若故意放火以谋乱的,处车裂之刑;与放火者同伍而不举报的,处斩;举报的,可免死罪。同时,救火的人不得喧哗;离开所守之地域,越绝他巷去救火的,处斩;此巷失火,里正、父老及看守此巷的部吏都必须救火;部吏须尽最大努力派人去报告大将;大将应派得力的人率领部下前去扑救。如部吏未及时向大将报警求救的,处斩。这里的大将,是指当地驻守的首领。对于妇女所犯上述最轻以至最重的罪,也各依法处理。
《墨子·号令》又载:“官府、城下吏、卒、民皆前后、左右,相传保火;火发白燔、燔曼延燔人,断。”这句内容对平时的防火组织与宣传作出了规定:官府的官吏和城内的兵卒、老百姓,实行前后、左右相互连保,而且要相互传告,让大家都知道连保内容。连保,即连环保证不发生火灾,彼此承担防火的责任。一旦发生火灾,烧自己家的,或火势蔓延烧别人家的,直接责任人都要依法判处。连保的人也在判处之列。尽管墨子对有关火灾责任人的处罚已经分情况区别对待,但总体上是极其严厉的,也可以显示出古代对火灾的关注。
《墨子》中这些关于建筑防火、消防用水和防火法令的规定,表明了早在春秋战国时期,我国的消防技术和消防法制规范已经开始萌芽。这些消防理论具有比较严谨、规范、具体的特点,其中体现出的消防治理理念,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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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堂天堂兴废

李采芹/ 文

唐朝时期,国力昌盛富足,文化科技空前繁荣,为建筑的大发展奠定了政治、物质基础。建筑史学家称这个时期是“中国古代建筑在昂扬的进取中走向灿烂辉煌的时代”(《中华历史通鉴• 建筑史卷》)。从历史文献记载来看,武则天时期兴建的明堂和天堂尤其宏伟,为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。
明堂为儒家礼制建筑,是祭祀五帝神、祖宗和举行国家大典的重要场所;天堂为佛教宗教建筑,专为供奉大佛、举办佛教盛典的场所。唐代明堂与天堂的兴废是当时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科学技术等多方面的缩影,也涉及到女皇武则天和她的“面首”和尚薛怀义的一段逸闻。

武则天毅然排众议 薛怀义巧思造明堂

早在北周时期,隋文帝就已有修建明堂之意,然而因群儒纷争,直到唐朝高宗时期,明堂修建之事仍是“群议未决”。唐高宗驾崩后,武则天当权,以建明堂是“高宗遗意”为由,力排众议,决定动工兴建,并托言薛怀义“有巧思”,令他进宫主持明堂的修建工程。
整座明堂从垂拱三年(687 年)春开始动工,至垂拱四年(688 年)正月五日正式竣工。薛怀义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,就修建起一座“高二百九十四尺”的宏伟建筑,上面饰以游龙飞凤,金碧辉煌。由于武则天信佛,薛怀义还在明堂的北面又造了一座天堂,用于安放麻布和干漆塑成的夹纻大佛。
明堂、天堂建成后,巍峨高大,富丽豪华,成为当时至高无上权力和无与伦比财富的象征,武则天随后在明堂里举行了一系列盛典。薛怀义也因此成为有功之臣,受到武则天的宠幸与加封。

女皇帝移情冷旧欢 秃面首吃醋烧双堂

连续的恩荣让薛怀义越发骄横,对武则天的传召也应付起来。武则天遂将恩宠转移到其他面首身上,对薛怀义的态度逐渐冷淡。为了重获武则天关注,薛怀义决定在明堂举行无遮大会,又杀牛取血在巨幅麻布上画一个大头像,悬挂在大会上以示对武则天的忠诚。但在大会当天,武则天并没有前来,而是继续在宫中与新面首作乐。薛怀义得知后醋意大发,越想越气,便于当夜起更之时,悄悄跑到天堂,放起火来。
木结构的天堂一经起火,就如同一座腾空的火炉,加之时值寒冬,北风劲吹,大火很快蔓延到南面的明堂。两座大楼同时竞烧,越烧越旺,“火照城中如昼,比明皆尽,暴风裂血像为数百段”(《资治通鉴• 唐纪》)。这把火把洛阳城照得如同白天,禁卫军赶来扑救也于事无补。等到天明时,巍峨壮丽的天堂、明堂和绝无仅有的夹纻大佛都被焚毁殆尽。在这场大火中,值得注意的是“暴风裂血像为数百段”,这是天堂、明堂发生火灾时,由于燃烧范围大,火势猛烈,需要补充大量的氧气,以致燃烧区外的空气急速向燃烧区流动,形成火灾风暴,又称“火龙卷”。悬挂在空中的巨幅麻布“血像”,就是在这强大气流的冲击下“裂成百段”。这是我国火灾风暴见于正史的最早记载。

武则天罪己重建明堂 薛怀义跋扈终遭伏诛

天堂、明堂被烧毁是件大事,武则天获悉后惊慌不已,她亲到太庙祭祖,并亲笔写诏书责备自己。但是由于火灾的真正原因很不光彩,武则天选择了掩盖事实真相,对外宣布起火原因是工徒不慎引发失火,延烧到明堂。同时,武则天为了安抚薛怀义,没有加罪于他,反而继续委以重任,令他再造明堂。
重建的明堂仍按原来的形制,高二百九十四尺,东西南北广三百尺,总体规模比原先的更大。屋顶上的装饰仍是铜铸镏金、展翅欲飞的凤凰。后来因被大风吹折,改以火珠代之。这个“火珠”在古代有“辟火”的象征含义,古代建造者指望能够通过这个装饰来压住“火殃”,反映出当时人们的防火思想。
薛怀义放火后未受惩处,变得愈加无所顾忌,最终还是惹恼了武则天。后来武则天借太平公主之手,杀死薛怀义,另外委派其他人督办进行到一半的明堂重建工程,直至竣工。明堂重建后9 年,武则天也因病去世,终是结束了和薛怀义的这段唐朝逸闻。

经坎坷易名乾元殿 请回纥明堂遇灭顶

img1338武则天死后,唐朝经过中宗、睿宗、玄宗几代,进入到“开元盛世”,明堂也在这段时间里几度易名,成为“乾元殿”,并险些被拆毁。然而,光辉一时又历经坎坷的明堂最终还是难逃厄运。唐代宗宝应元年(762 年),回纥可汗应唐代宗之请,出兵协助讨伐史朝义,在击败史朝义叛军后,回纥军趁机进入东都(洛阳),“肆行杀掠,焚宜春院,延及明堂,甲子日而尽”(《旧唐书• 五行志》)。又有记载说,这场火灾“火累旬不灭”。重建后66 年的明堂从此化为灰烬,永远地消失在历史长河中。

清朝吏部的五次火灾

王铭珍/ 文

清朝时期,在北京皇城的大清门左右,有六部公廨,即吏部、户部、兵部、工部、礼部和刑部。其中,吏部衙门位于今天安门广场东侧,即国家博物馆的位置。当时吏部的最高长官称作“尚书”,副职称作“侍郎”,下设文选、考功、验封、稽勋清吏四司,分别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官。据文献记载,从明代开始,吏部就是一个很大的机构,建筑房间多,占地面积大,官吏卿佐多,同时发生的火灾也较多。而历史档案贮量却较少。为什么?因为被历次火灾烧掉了许多。
清王朝统治持续近300 年,吏部及相关官邸发生过至少5次大火,每次火灾都烧毁了不少重要文书档案,甚至动摇皇室秩序。下面是据档案记载的其中5 次大火:

文选司失火,档案尽毁

雍正七年七月初一日(1729 年7 月26 日),吏部发生了一场大火。这场火灾记载于吏部尚书呈送给雍正帝的奏文中:“本月初一日夜,文选司失火,延烧房屋十数间,所有档案被毁。应将值宿书办交刑部严审。当日司官议处。臣等疏忽之咎,请敕部察议。其所毁档案,于号件簿内查明,行文内外各衙门,将原案造册送部。”
这场火灾延烧吏部房屋数十间,造成所有贮藏其中的档案被毁。这些档案本是吏部处理公事的依据,被火烧毁后使吏部工作受到极大影响。吏部尚书呈书请罪,雍正帝并没有对其追究刑事责任,但雍正却从这场火灾里吸取教训,对档案防火作了专门布置。他在吏部的上奏中谕旨:“嗣后各部院衙门存储档案之处,应委笔帖式等官,轮班值宿巡查。至内部本章及各衙门档案,皆应于正本外立一副本,另外收贮。如本章正本系红字批发,副本即批墨笔存案。其他档案副本,或另用钤记以分别之。如此,不但于公事有益,且可杜奸胥猾吏隐藏改换之弊。其如何详悉定例之处,著大学士、步军统会同九卿议奏。”
雍正这个“于正本外立一副本,另外收贮”的办法收到很大效果,使不少档案在火灾中得以保留。乾隆年间开始编撰的《四库全书》,也正因为这个方法,才得以在后来的战火中成功留存。

疏于防范,案卷遭焚

同治五年二月二十八日(1866 年4 月13 日),吏部文选司档案库发生了一场大火。这场火灾记载于同治帝给内阁的一道谕旨中:“吏部奏科房不戒于火,请将书吏送部严讯。该衙门堂司各官分别严加议处一折。本月二十八日,吏部文选司烧毁科房四间,当经该部会同营官旋即扑灭,其抢救不及,已被延烧各案卷,著吏部堂官督饬司员详细查明,分别办理,所有值宿书吏,难保非平日舞文作弊,恐别经发觉,辄将案卷付之一炬,希图灭迹,殊堪痛恨。著交刑部严行审讯,务期水落石出,尽法惩办,不准稍涉宽纵。其当日值日司员,著查取职名,交都察院严加议处。吏部堂官及该司员未能先事预防,著一并交都察院分别议处。”
火灾发生后,吏部给皇帝的报告说是“不戒于火”,皇帝却认为是放火灭迹,并命都察院彻底查处。文选司的司长、郎中以及当日值班的主事官等,一并被捉起来交刑部严加审处。当时的同治帝虽然年轻,但在处理政务上已相当有魄力,可如果他能事先从预防火灾的角度想到改善档案库的防火结构、为重要场所设置消防设备,也许就能避免这场火灾的发生。

用火不慎,稿库失火

光绪四年二月三十日(1878 年4 月2 日),吏部稿库发生火灾。根据上海《申报》的报道:“刻阅《邸抄》知:光绪四年二月三十日,吏部稿库不戒于火,延烧库房七间。夫以铨部重地,而祝融氏犹肆虐如此,人可不慎之以慎哉!然京师之抗旱益可见矣。”
因档案缺失,在吏部档案和清《德宗光绪皇帝实录》中未见此项记述。但这场大火同时登上了皇家的《邸抄》和上海的《申报》,足见在当时影响之大。这场火由相关工作人员用火不慎引起,说明当时在档案库里有人使用了明火,这在贮存档案的室内是不应该的。
煤油引火,殃及官房
光绪二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(1897 年6 月8 日),吏部官邸发生火灾。这场火灾见于天津《直报》:“光绪二十三年四月二十七日,时交二更,又闻钟声传下,询系西单牌楼武功卫胡同吏部惠部郎宅第因煤油起火,复经东安、西安、崇正各水会一齐往救,至天曙时火熄。共计烧毁房屋四十余间,当将家人解交步军统领衙门惩办云。”
这则消息中所说吏部“部郎”,即吏部侍郎,官邸大火延烧后,烧毁了四十多间官房。虽然报道未说明皇家档案是否被毁,但侍郎的家眷被官方拘押审询,说明火灾损失之大矣。

庚子事变,衙门毁于战火

光绪二十六年(1900 年),以“扶清灭洋”为大旗的“义和团运动”在中国北方达到高潮。农历五月廿五(6 月21 日),清政府以光绪皇帝的名义,向英、美、法、德、意、日、俄、西、比、荷、奥十一国同时宣战。得到了政府支持的义和团进京,进攻位于东交民巷的使馆区。吏部就位于东交民巷西口往北的地方。根据《庚子拳变记日要录》卷三记载,在光绪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七日(1900 年6 月23 日),“是晚,台基厂及东交民巷东首又起火,一路延长如龙,比利时、奥地利、荷兰及意大利四使馆均被焚,翰林院及吏部等衙门亦被团匪焚毁”。
引文中的“翰林院”即今之公安部所在地,当时的翰林院与吏部各为东西毗连相邻。大火以后,吏部衙门被迫停止运作,临时移入天安门内六科廊办公。这场由战乱引起的大火动摇了清王朝的统治,此后过了十一年,皇帝宣布退位,清王朝彻底垮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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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兰克林与北美第一支志愿消防队

张鑫烨/文

本杰明·富兰克林 (又 译班哲明·富兰克林) (1706-1790)出生于 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 顿,美国著名政治家、 科学家,同时亦是出版 商、印刷商、记者、作 家、慈善家;更是杰出 的外交家及发明家。他 是美国独立战争时重要 的领导人之一,参与了 多项重要文件的草拟, 并曾出任美国驻法国大 使,成功取得法国支持 美国独立。本杰明·富 兰克林曾经进行多项关 于电的实验,并且发明 了避雷针。他还发明了 双焦点眼镜、蛙鞋等等。
本杰明·富兰克林 (又译班哲明·富兰克林)(1706-1790)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,美国著名政治家、科学家,同时亦是出版商、印刷商、记者、作家、慈善家;更是杰出的外交家及发明家。他是美国独立战争时重要的领导人之一,参与了多项重要文件的草拟,并曾出任美国驻法国大使,成功取得法国支持美国独立。本杰明·富兰克林曾经进行多项关于电的实验,并且发明了避雷针。他还发明了双焦点眼镜、蛙鞋等等。

本杰明·富兰克林(Benjamin Franklin)是美国18世纪时期享有国际声誉的实业家、科学家、社会活动家、思想家和外交家。在他本人所著的《富兰克林自传》中,详细记载了他早年的一些人生经历,其中不乏我们所熟悉的电风筝实验故事,以及他创办印刷所,出版费城第一份报纸《宾夕法尼亚报》,还有他游历英国的故事等。而让笔者没有想到的是,富兰克林还促成了一项与安全有关的重要举措,那就是组建了北美第一支志愿消防队。
富兰克林在自传中说,大约1735年的时候,他写了一篇论文,名为《论保护城市不受火灾》,里面论及了各种疏忽所酿成的火灾事故和防火须知,呼吁人们小心火烛,并且提出了如何避免灾难发生的方法,例如可以成立一个专门用于扑灭火灾和保护财物的组织。不少市民读了文章后都赞同他的意见,不多久,这些赞同者中的一些人就自发行动起来,组成一支30人的自愿救火队。于是,首支志愿消防队就这样成立了。
在富兰克林的自传中,关于志愿消防队的部分规则也有记载,其中有两条很有意义:第一是每一个队员必须遵守良好的组织纪律,每人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皮制水桶和结实的口袋,一旦有火灾发生,就可以用于救火和搬运火场中的货物;第二是这些队员每月都要举行一次夜间集会,也可以称为联谊会,针对如何做好防火工作开展交流,提出好的建议。这样的组织规章与我们现在的安全生产例会、应急物资储备等非常相似。
随着这支队伍的成熟,越来越多的人志愿加入其中,富兰克林甚至用“超出了自己想象”来形容志愿者们的踊跃程度。后来,他建议再多成立几支这样的队伍,于是类似的消防队一个接着一个出现,先是遍布了费城所有的富人区,后来又涵盖到普通居民区。富兰克林最先组建的那支志愿者消防队,被命名为“联合消防队”,依然活跃在费城的防火救火前线,并且延续了五十多年。
对于消防队所需的一些必要费用,如购买消防设备等,富兰克林想到了一个解决办法,即对每月缺席例会的成员进行罚款,用这些罚金来购置梯子、水桶等灭火所需设备。根据《富兰克林自传》里的记载,自从这些消防队成立后,费城就再也没有发生过大规模的火灾,一般在房屋起火后没多久,火便被扑灭了。
除了组建新的救火队,富兰克林还改革了费城原有的巡夜制度。原来巡逻是由警察轮流负责,并由社区内的各个户主共同参与配合,如果有人不愿意巡逻,可以每年支付六先令雇人代替他巡逻。没想到,这个做法导致很多警察将这些钱收入囊中,用酒骗一些乞丐“巡逻”,结果造成了一些有责任心的户主也无法正常配合巡逻。原本为了起到安全预警作用的巡逻制度也就成了一纸空文。于是,富兰克林写了篇论文,详述这种制度的不合理,他还举例说一名家庭财产总共才50英镑的寡妇与一个腰缠万贯的富商都支付相同的6先令,是极端荒谬的(由于当时美国还是英国的殖民地,故使用英国的货币单位)。他在论文里提出应雇佣负责任的人长期从事这项巡逻工作,每户也应该按照家庭财产的收入情况缴纳税费。这样的改革建议虽然没有被立即实行,但得到了同僚的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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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鸿章与消防队

王铭珍/文

无标题李鸿章,道光三年(1823年)生于安徽合肥,道光二十七年(1847年)进京贡试,中进士,历任江苏巡抚、钦差大臣、湖广总督、直隶总督,曾以全权大臣的头衔同日本签订《马关条约》,同俄国签订《中俄条约》,同德、奥、比、西、美、法、英、意、日、荷、俄等11国签订《辛丑条约》。李鸿章曾说过:“古今国势,必先富而后能强,尤必富在民生,国本可以益固。”他曾先后创办过兵工厂、制船厂、机器局、制造局等,主张实业救国,强兵富国。
光绪十五年(1889年),李鸿章主持创办了上海机器织布局。局内共有英、美进口的细纱机100台、织布机530台,雇用工人4000名,聘请外国籍技师4名、外国籍总工程师1名。上海机器织布局年产洋布5000包,产品广销全国各地,销售量逐年上升。织布局兴盛的营业和可观的利润让李鸿章信心百倍,正当他准备大展宏图的时候,织布局却于光绪十九年九月初十(1893年10月19日)发生了一场大火。由于织布局原本就存在建筑结构耐火等级较低,消防设施简陋,防火组织制度不健全,经营管理不善等问题,火灾发生后,三层楼高的工业厂房里火势蔓延迅速,加上屋顶铺着油毛毡,当时骤风猛起,使得全厂到处都是烈火翻腾。虽然织布局坐落在黄浦江畔,建厂时曾购得救火唧筒4架,还配备了水龙带和水轮,可以用于吸水救火,但是这些消防设备平时缺乏保养,在这场火灾发生时,救火唧筒被烧裂,无法吸水救火,导致火灾一路蔓延,越烧越旺。而当时的上海,虽然已出现港口城市的雏型,但尚无官办消防组织,即便有工人担任义务消防员,也从未进行过培训和演练,在救火唧筒无法使用时,义务消防员就只能盲目地往现场泼水救火,救火速度十分缓慢。上海机器织布局的这场大火从当日上午9时一直烧到下午5时,织布局的厂房最终皆被烧为瓦砾之场,机器、棉花、布匹等尽数化为灰烬,损失约计150万两白银。
上海机器织布局在8个小时内被大火付之一炬,荡然无存,人们不禁议论纷纷。有的人指出李鸿章在创办上海机器织布局时,没有足够重视厂房的消防安全,比如织布局毗连的厂房间没有规划相应的防火区,建筑也采用了可燃性的材料和容易导致火势蔓延的建筑结构,织布局建成后就只配了4台消防唧筒,没有达到织布局需要配备的消防设施数量。另外一些人则提出,李鸿章既然作为钦差大臣力主“求富”而办厂,为什么不在出资办厂的同时也同步搞点城市消防设施?况且李鸿章也曾多次出洋到外国的大城市访问,看到过国外的消防队,学习过消防安全经验,为什么上海就不能由官方出资办个消防队呢?当时的上海《申报》也曾载文《论织布局火焚事》,对李鸿章忽视消防隐患予以了批评:“火烛最宜谨慎,棉花又易肇火烛身,为局总者苟能督率司事工役不时操练,惰者斥之,坏者修之,亦何致临事仓皇,茫无头绪耶!”
对于上海机器织布局被毁之事,李鸿章也深感内疚而自责,但他创办新式织布厂的决心并未因此遭到打击。就在大火后的一个月,李鸿章便将天津海关道盛宣怀调到上海,会同上海海关道聂缉共同负责恢复织布局。在这次的重建里,李鸿章吸取了上次火灾的教训,重新规划了厂房建筑结构和防火区的布局,改善了厂房的消防条件。在购置织布机器的同时,李鸿章还特意嘱咐要购置更多的消防设备。这些举措使得新建的织布局的消防安全条件大有改观。
不仅如此,李鸿章还嘱令上海道台改善地面消防设施,添置了救火水龙,并在上海公董局设立了救火会,这便是上海消防队的前身。后来,随着外国租界的相继出现,租界内的巡捕房成立了救火会,称为“SFB”,即火政处。火政处在原有的救火会基础上成立了消防能力更强的火灾抢救队。火政处还从英国进口了三辆消防汽车和装备给抢救队。这些消防车是我国最早的一批消防车,极大程度提升了抢救队的救援能力。